足协裁判评议:中乙判例,支持裁判决定。

2025-04-10 02:36:00

雷速体育在4月9日发布了中国足协的第五期裁判评议。在涉及中乙联赛的两个判例中,评议组经过深入分析,最终决定支持裁判员的判罚决定。

判例七涉及到中乙联赛第3轮的一场比赛,兰州陇原竞技队与山东泰山B队的对决。在比赛进行到第63分钟时,兰州陇原竞技队在前场掷界外球至对方罚球区内,双方队员进行激烈的争抢。随后,兰州陇原竞技队的一名队员倒地,但裁判员并未判罚犯规。

对于这一情况,评议组经过仔细观看单一机位视频后认为:从视频中可以看出,山东泰山B队的两名防守队员对对方进行了包夹防守,其中内侧的防守队员可能触到了球。攻方队员的倒地可能与内外侧两名防守队员的接触有关,但根据现有视频资料,不足以断定这是一次犯规。因此,评议组支持裁判员做出的不犯规的判罚决定。

另一个判例涉及的是泰安天贶队与长春喜都队的比赛。在比赛第33分钟,泰安天贶队的一次进攻传中,其9号队员在对方罚球区内用头顶球,而长春喜都队的8号队员则用脚踢球。这次争抢中,裁判员同样未判罚犯规。

评议组对此进行分析后认为:在双方争抢时,球已经处于可以用脚争抢的合理高度。从现有视频来看,长春喜都8号队员在踢球时并未踢到泰安天贶9号队员的头部,且踢球后立即收腿,没有附加的犯规动作。因此,评议组也支持了裁判员做出的不犯规的决定。

总的来说,这两个判例的评议展现了评议组的专业性和对比赛规则的严格遵守,同时也为未来类似情况的判断提供了有力的参考。